健保資料庫案揭示了一個根本的問題:究竟國家大規模蒐集個人健康資料的「重大公共利益」是什麼?重大公共利益成為法庭上重要的攻防焦點,在於憲法第二十三條容許國家在「必要」範圍之內,得以法律限制人民的基本權利,但對於何謂「必要」限制人權手段的內涵,以及如何適用比例原則仍存有很大的爭論空間。 健康資料作為集體軟實力的社會科技想像:以健保資料庫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