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我們又來了!

這學期陽明科社所有具法律背景的研究生,應學生要求,開設「法庭裡的科技爭議」。寒假排課時發現星期四早上RCA案在高院正好有庭期,於是把「法庭觀察」列為一週的校外教學,並且與週五必修的「實作方法」課,STS Making & Doing單元合班上課。上禮拜為了備課,整理過去幾年的資料與檔案照片,感觸特別深。這是我們第三度到高院叩關。一軍二審第一次開庭是2015/11/27。一軍一審勝訴後,因為有二軍加入,自救會人數暴增,我們詢問法院,也請陽明人社院、台大公衛學院與台大醫院環職部發文給高院,請高院開設延伸法庭,方便原告會員與關心此一訴訟的師生旁聽。沒想到開庭那天,我帶一群學生到高院校外教學,竟然與眾多會員被一字排開的法警,擋在高院門外。吵了半天,科長才放幾名學生進去旁聽其他的庭,「寫作業」(學生需要繳交「法庭觀察」的作業)。

第二次開庭是2015/12/25,又濕又冷的聖誕節。這次我沒帶學生,不過我們還是進不去。自救會的會員大老遠趕來旁聽,不肯離去,好不容易工傷才說服高院,從地下室搬幾張椅子,讓一些體力不支的年長會員,坐在淒風苦雨的高院「門外」休息。

我實在太生氣了!第三次開庭前,我找兩位RCA案的長期道友,世新大學社發所的陳信行教授與中研院社會所的彭保羅研究員,一起投書自由時報。「高院開門!」文章寫好之後,保羅問我,要不要加個「請」字?我說門都沒有,再不開門,我就要踢進去了!

結果報紙投書最有用!從2016年開始,每次RCA案開庭,高院的員工餐廳就停止營業,開延伸法庭,兩個大銀幕實況轉播,可以容納超過百人旁聽。不過高院開門之後,每一場都是苦戰。一軍二審高院傳的都是被告高薪請來的國外專家。一軍再審審,連家裡的毒理學家都賠了進去。不知道二軍二審還會有什麼重頭戲?這幾年下來,高院的科長、職員與法警全都認識我了(一名法警還告訴我,他阿姨也是會員)。那位親切的職員每次都問我,有沒有帶學生一起來。在毒理學家作證之後,坐在門口的替代役男,還跑來問問題。

其實這次高院的校外教學,RCA案只是開準備庭,沒有傳喚證人,也沒有專家登場。不過法院真是科技與社會研究非常有趣的教學與研究場域。這兩門法庭與實作方法的課,我請研究生學習當法庭裡的人類學家。這個田野(部落),有許多規矩,訪客要先通過安檢(雨傘及剪刀都被列為「危險物品」),法庭裡禁用手機與筆電,不能拍照、不能錄音,只能用紙筆做記錄。這個部落有特殊的服裝(還好不用戴假髮)與儀式(法官進場時需要全體肅立),說一種奇怪的語言(據說是中文,但是我常聽不懂),有特殊的「法器」(雖然我不記得有法官真的拿來敲),也有很多禁忌(最重要的,就是法袍不能洗)。這個部落劍拔弩張,兩造壁壘分明,雖然沒有拿武器,但是討論的,都是「攻擊防禦」策略。部落裡有很多現代化的儀器設備,在儀式進行中,大家都盯著銀幕,看祭師打字。。。

在法庭裡除了學習當人類學家,也要學習當歷史學家。在大半個早上的「準備庭」,只見法官與兩造律師逐一比對一千多名原告會員的診斷證明書與表格裡的文字;年代不能有錯(切記不能拿清朝的刀,砍明朝的官);引用書狀要詳細記錄從第幾頁到第幾頁。。。這些都是歷史學訓練的基本工啊!

RCA案從一軍二審、一軍更一審到現在進行中的二軍二審,感謝高院終於打開大門,讓自救會的會員與我們師生一行旁聽,也歡迎大家揪團來進行校外教學!

林宜平

涵多路專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