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判很好,但更需要能落地實踐的整體建設性方案

文/戴興盛

能源轉型與淨零轉型,無疑是攸關臺灣未來整體命運的關鍵議題。但臺灣各界對這議題的討論,絕大多數還是落於對單點的批判去主張「我們不要甚麼」,而無法從系統整體的角度去論證「臺灣到底該怎麼做、該有哪些政策組合」。這樣的見樹不見林思考模式對於解決問題幫助不大。

我們可以看到不同立場的人與團體所提出的各類批判:太陽光電有很多缺點,風力發電也有很多負面衝擊,所以應該盡量少用;其他各類選項,從天然氣、地熱等,也都有其負面之處,所以也遭到嚴厲質疑。這些批判論點,從一棵樹的角度,當然都有其道理,但從整體森林的角度,就會漏洞百出,那是因為,所有人都忙著批判別人主張的負面衝擊,但卻也忘了,自己的主張也一樣有其衝擊、而且不見得更小。

我們可以義正嚴詞的主張臺灣應該盡量少用太陽光電,但這主張的真實意涵是甚麼?從整體系統的角度而言,第一就是,把再生能源的責任多交給其他再生能源選項(真實的意涵是,由其他生態系統與社會系統去承擔衝擊);或者是第二,繼續使用煤、石油等高碳排化石能源(真實的意涵是,business as usual ,延續既有能源模式繼續衝擊從全球乃至在地的生態系統與人類社會)。所以,因為太陽光電有其缺點,所以就主張臺灣應該盡量少用,這是完美無衝擊(或是無悔)的主張嗎?很明顯不是。同樣的論證盲點,當然也適用於各類「我們不要甚麼、或我們應該少發展甚麼」的主張。

另一方面,我們當然應該問,除了從供給面著手之外,同時也應該從需求面著手。我個人在應然層次當然支持需求、供給面要同時動手解決,但我們也必須理解,僅是提出一個主張並不會成事,類似的主張在人類社會中早被無數的人所提出過,但真正的問題是,缺少有人動手去找出合理、可以被社會接受的實踐路徑,並真正付諸實現。以經濟成長這個議題而言,它的確是能源轉型與淨零轉型的關鍵變數之一,當經濟成長率太高時,的確是窮盡任何供給面努力都不會達到淨零目標的。因此很多人主張應該要降低經濟成長率,這的確是應該思考的方案。

但還是老問題,在理念層次上提出主張並不困難,真正難的是,要意識到這個主張同樣有其優點與衝擊面:誰會受衝擊?誰會承接主要的成本?在經濟成長率降低到例如為零時,不同社會部門與階層各自會得到與失去甚麼?該用那些政策讓受衝擊部門不會受到太大的負面影響?在臺灣特殊的國際政治處境下,降到多少是不會引發國家安全疑慮的(這個問題同樣適用於供給面:部分人希望為了盡量降低對臺灣本土環境的衝擊,因此認為應該盡量從國外進口低碳能源,如綠氫?)以上問題如果不逐步釐清並動手提出與實踐解決方案,降低經濟成長率的主張就會永遠停留在理念。

從供給面的各類再生能源選項,到需求面的各項可能性如降低經濟成長率,每一種選項都有其特定優點與缺點,而且,我們不可能有一顆神奇子彈,單靠某項做法就可以解決全盤問題。所以,真正該做的事情是,從整體系統的角度,去仔細研究不同方案間的利弊得失,然後權衡出一套政策組合。這個政策組合一定會是包含各種選項,只是個別選項多一些、少一些的問題而已(以及某些選項實際上不可行應排除)。

談到整體的政策組合,我們有充足的理由去懷疑目前政府提出的政策組合大有缺失。但同樣的問題也指向我們自己,例如:當我們認為政府 2050 年太陽光電的政策目標 40-80GW 太多時,這是僅憑自己的價值取向、還有自己對臺灣整體系統的極有限理解所做出的個人判斷,還是這是綜合目前所有最佳知識基礎所做出的整體判斷?還有,若認為 40-80GW 太多,那我們的真正主張是多少?20-40GW?0-20GW?或是含糊地主張,愈少愈好?我們對自己主張的論證基礎又在哪裡?我們有真正意識到,當光電少一些時,意味著臺灣海峽的風機就要多一些嗎(或是這世界某個地方的光電風電就要多一些)?若我們自己的論證基礎也講不清楚,那批判 40-80GW 目標時,又何以如此義正嚴詞,認為全臺灣都不理會自己提出的真理?

作為學術工作者,我們從來就不應相信有誰在知識面是全知全能到可以掌握整體世界的運作,更何況公共決策在價值面還要考慮眾多不同的觀點,所以個別針對特定角度的建議固然重要,需要被關照,但真正困難的是,要揉合臺灣 2300 萬人的觀點與對系統的理解知識,然後做出一個可以兼顧各種角度(但很明顯無人充分滿意)的最佳決策。

一個理想的世界,需要同時考慮個別樹與整體森林的角度,因為兩者都很重要。要做到這一點,需要大家能試著從系統運作的角度,去理解個別一棵樹與整體森林間的錯綜複雜互動。這些話說來容易,但絕對比單純從單點去批判要來任務艱鉅。但我們別無選擇,為了解決複雜世界的問題,我們本就應該學習去理解複雜的世界,而不是僅憑自己的觀點與想像。

以上陳述的理念,需要有做法被真正落地實踐。我們沒有甚麼捷徑,就是要揪團全臺關切淨零轉型的社會人文學者與自然科學家,大家一起去探討從現在到 2050 的淨零路徑的可能政策組合情境,並和政府、社會各界一起去找出哪一條(或哪幾條)路徑,是臺灣可以走、該走的最佳路徑。

為了使上述理念不會僅停留在抽象層次,本文以下使用花蓮縣這個區域尺度,實際地討論花蓮未來需要準備的淨零相關再生能源發展方向。

我們若單獨考量花蓮縣作為一個社會生態系統,然後問該如何達成淨零目標的話,我們首先需要了解這個系統做為一個「森林」的全貌。首先,我們在花蓮討論這個議題時,經常被問到的一個問題就是「花蓮缺電嗎」?但這並非適切的問題,因為,花蓮、以及臺灣或許不真正缺電,但我們缺的是低碳、以及零碳的電力、以及電力之外的各類零碳能源。

我個人做的計算顯示,若要以太陽光電達成花蓮的電力零碳目標,扣除花蓮已經有的水力發電量能,目前花蓮約需要 1800-2000 公頃的光電面積,若考慮到電力使用僅占整體能源需求的約 55-60% 之實情,那麼花蓮達成整體能源系統零碳目標將需要約 3600 公頃的光電面積,這是一個大於花蓮市整體面積的數字(花蓮市整體土地面積是 2941 公頃)。若用最簡單的平均分攤來計算的話,花蓮 13 個鄉鎮市平均應承擔 277 公頃的光電板面積(或是其他形式的零碳能源選項)。若以東華大學所在地的壽豐鄉為例,這意味著壽豐鄉要想辦法找出一個略大於東華大學校園 251 公頃面積的土地或屋頂,才有辦法達成任務。如果大家攤開地圖來看的話,會了解到在多山少平地、建成地也不高的花蓮,這是很大的挑戰。

了解上述全貌之後,我們需要問,那麼我們有那些可行選項?花蓮在環境條件上並不適合風力發電,因此這個選項可以排除,我們可以考慮的選項,主要是屋頂型光電、地面型光電、地熱、以及小水力。我們也都理解,上述可能選項都各有其長短處與各類限制,因此最佳的組合方案絕非專注於某一選項,而是各種方案都佔一定比率,以避免有某一類型的社會或生態環境受到太大衝擊。

當我們的思考從「森林」進展到「個別樹種」及「個別樹木」時,我們最終通常會發現,在可能選項中,獨尊某一樹種或拒絕某一樹種的極端方案,在現實世界中通常做不到、也不是理想方案。所以,基於個人理念或判斷的「我們不要甚麼」(或是其對立面但本質相同的「我們只要甚麼」)主張,通常窒礙難行,或是,若真的要這樣做的話,其實其代價就是以鄰為壑,因為我們堅持不要甚麼或只要甚麼時,將讓能源系統被迫集中於特定選項與特定地區,而該地區的社會與環境系統,就將承擔不成比例的衝擊。

很多人會問,為何沒有辦法讓光電與地熱都不要進入花蓮?為何做不到?我們上述的討論其實已經顯示,了解系統全貌,包括森林與樹,才有辦法讓我們以有證據、事實的基礎去討論事情,並做出合理的公共決策。因為再生能源設施出現在花蓮這件事,就痛斥、或哀嘆這是不合理的公共決策,這樣的思考模式絕非適切,因為它通常不了解整座森林,也不了解樹與樹之間的關聯。

最後,我們需理解,同樣一座森林與其中的樹木,它們是會變化的。這變化或快或慢,但變化的本質是不變的。這也意味著,我們若真正關心公共決策,就需要時時關注森林與樹的變化,並根據這變化調整我們對合理公共政策的看法。因此,學習關注動態,並以開放心胸調整自己對公共政策的看法(以及其背後思考基礎),是從政府到每位公民都需要學習的態度。

涵多路專欄